(一)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工作部署,制定、实施学校统战工作计划和各项制度;协助学校党委指导、协调、督查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负责统战干部的培训和工作交流;负责全校性统战活动的组织协调。
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师生工作。做好港澳台侨、归国留学人员工作,积极发挥他们的作用。在校党委领导下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和安排使用工作;组织开展统战宣传、信息和统战政策理论研究工作,建设统战信息宣传平台,指导统战理论研究会开展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党委统战部共设3个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
负责有关文件材料的起草、收发、登记、传阅及归档工作,管理部门公章,协助领导处理日常事务等工作。
2.党外人士管理科
负责健全和落实学校党委和民主党派保持密切联系的各项制度;做好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搞好各类信息库建设;组织协调政协委员和统战团体的各项活动;支持和协助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搞好其自身建设。负责统战理论和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统战信息的撰写与发布等工作。
3.民族宗教科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研判掌握校园民族宗教动态与趋势,提出政策性建议和意见;负责协调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依法保护各民族的合法权益,促进各民族的团结与进步;协助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推荐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