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火相传,踔厉奋发;
栉风沐雨,青春同行。
2022年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建团100周年,一百年来,共青团带领广大青年走过一个个春夏秋冬,结下累累硕果,留下青春印记。一百年栉风沐雨,共青团始终坚定不移跟党走,团结带领广大青年书写了中国青年奋进的华章。
为庆祝中国共青团成立100周年,音乐舞蹈学院推出“讲团史 守初心 燃青春 担使命”百年团史百位青年说活动,通过诵读团史,带领广大团员青年,走进百年团史,追寻信仰之光。
第八十八期
1930年8月底,从苏联共产国际归国的周恩来向党中央传达了共产国际的有关指示,党中央根据这些指示提出要在广大的苏维埃区域内,集中一切力量巩固地向前发展,更有力的,更有把握的,更有保障的争取全国的胜利。
团中央根据这一精神,决定依照党中央分局管辖区的分划成立中央分局。
鉴于当时团苏区中央局尚未建立,在1931年1月31日,团中央通过决议提出:“即刻选派最有力的同志来组织苏区中央分局,来领导苏区广大的青年群众运动,创立雇工工会、青工部和巩固及发展少先队、童子团。”
紧接着在当年2月19日,团中央又发表了《团在苏区中任务决议》,在提出团在根据地工作的具体任务的同时,还对团苏区中央局的责任和机关部门组成作出了规定:
(1)团的苏区中央局与党的苏区中央局关系是团与党的关系,“应该立即与党的中央局发生关系,在它的领导之下工作,进行完成这个决议”;
(2)团苏区中央局与上海团中央的关系是下级与上级、地方与中央的关系,团苏区中央局接受团中央领导,“中央局应经常的向团的中央局报告工作,每两星期作工作报告及派交通到中央”;
(3)团苏区中央局与共青团各特委关系是上级领导下级关系,应“设法与特委发生关系,指导他们的工作”。
团苏区中央局的工作分工是: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鼓动部长、经济法权部长、参加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代表。这个《决议》还要求团苏区中央分局成立后“应立即组织各苏区的团的代表大会”,建立团的领导机关,还要开展创办机关报和开办团校等工作。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苏区中央局旧址
青年兴则国家兴
青年强则国家强
回望过往的奋斗路
眺望前方的奋进路
青年团员要以昂扬的姿态
传承红色基因
勇担青春使命
资料整理:郑贤博
排版:胡可
专题策划、校对:李扬
审核:封亚玲、范楚薇、邹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