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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我市营商环境“一号工程”决策部署,提升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意向公开程度,各主管部门应根据专项资金安排情况,合理安排采购活动开展时间。请各主管部门于每月5日前汇总本部门专项资金虚拟采购预算(详见附件),并将采购计划报送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含纸质盖章扫描件及Excel电子件),市财政局将根据计划在交易系统中下达虚拟采购预算,以便各采购单位及时发布采购意向公开信息。
附件:《南昌市本级___年度___月份专项资金采购预算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