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澳门英皇娱乐,英皇娱乐网站:学生工作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工作战线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学生工作成果奖励制度,激励学生工作战线工作者不断进行学生工作研究和创新,不断提高学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特制订学校学生工作类成果奖励办法。
一、学生工作类成果的奖励范围
本办法用于奖励学校教职员工或有关部门获得在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以下各类学生工作竞赛成果:
1.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获奖;
2.辅导员工作优秀案例、优秀论文、精品项目获奖;
3.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
4.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获奖;
5.辅导员年度人物获奖;
6.学生工作集体获奖。
二、各项学生工作类成果的奖励办法及标准
(一)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获奖
获得教育部组织的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8000元、7000元、6000元;获得省教育厅组织的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4000元、3000元、2000元;获得校级组织的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800元、600元、400元。
(二)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优秀案例、优秀论文获奖
获得教育部组织的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8000元、6000元、4000元;获得省教育厅组织的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获得校级奖励的参照学校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执行。
(三)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
获得教育部组织的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00元、8000元、6000元;获得省教育厅组织的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4000元、3000元、2000元;获得校级的推荐奖,参照课题推荐奖励办法。
(四)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获奖
获得教育部颁发的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奖励3000元,获得省教育厅颁发的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奖励2000元;获得校级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奖励500元,获得校级优秀班主任标兵(两年评选一次)奖励5000元。
(五)辅导员年度人物获奖
获得教育部颁发的年度人物奖励10000元,获得省教育厅颁发的年度人物奖励5000元。
(六)学生工作集体奖项
获得教育部颁发的学生工作集体奖项的奖励6000元,获得省教育厅颁发的学生工作集体奖项的奖励4000元,获得校级颁发的学生工作集体奖项的奖励2000元。
本奖励办法所指辅导员包括班主任,个人或单位获同类别不同级别奖项的颁发最高级别奖励,同一作品不同类别获奖的颁发最高级别奖励。
三、学生工作类成果评奖的组织实施
1.学生工作类成果奖的评选和管理由学工处组织进行,系和相关部门积极参与配合。
2.申报奖励的成果必须经学工处确认和登记,并将成果复印件存档。
3.学生工作类成果奖评定程序及发放时间如下:
(1)评定程序:个人申请——各系统计审核——学工处审核——校长办公会审批——公示。
(2)申报时限:每年12月份申报、统计自去年12月1日至本年11月31日以前的奖项,奖金视情况分次发放。
(3)申报要求:申报奖励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奖励文件、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未按要求及时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奖励。
四、其它
1.本办法中未涉及到的学生工作类成果可由个人或部门提出申请,学工处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2.本办法自2017年起实施,以前的其它相关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3.本办法由学工处负责解释。